河南省乡村振兴协会工作纪律制度
一、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。上班作息时间以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为准。
二、维护工作秩序,爱护公共财物,严守工作纪律。
1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不得影响工作联络。
2、节约用电,节省办公耗材。
3、不迟到早退、不无故缺勤离岗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4、文明礼貌,团结协作,勤奋工作,爱岗敬业,不谋私利。
三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
1、事假、病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,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副秘书长批准,三天以上由秘书长批准;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单位请假的,应先电话请假,事后补办请假手续;无特殊原因,未履行请假手续和未口头请假的,视为旷工;连续旷工三天,扣除当月岗位工资。
2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。各部门每天填写考勤统计表。对每个员工迟到、早退、缺勤、请假、出差、外勤、调休等出勤情况,月底汇总备案。
3、全体人员均在考勤范围之列,工勤人员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,另设不定时工作时间。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要视情请假。
四、凡驻会人员均参加值班。
1、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次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。重大节假日值班由驻会领导带班。
2、值班、带班人员,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,应由其个人与其他人员协商替补。
4、值班人员应保证值班电话畅通,不得脱岗,不得容留无关人员,不准因私占用值班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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